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简称“北大医院”)创建于1915年2月15日(大年初二),是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公共卫生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中央保健基地医院。
北大医院也是国内首批建立的临床医学院之一,医院前身为民国教育部批准北京医科专门学校设立附属诊察所;1946年随北京医学院与北京大学合并,由此得名“北大医院”;此后经历院系调整,2000年北京大学与北京医科大学两校再次合并,医院随之更名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2008年成为中央保健基地医院。
百余年来,北大医院拥有着一批国内的首创专业学科以及在我国率先开展的诊疗技术,如国内首创儿科教研室(1929)、泌尿外科(1946)、肾脏病专业(1950)、综合医院心血管病房(50年代)、儿科神经专业(1961)等;在国内率先开展改进静脉麻醉(1951)、先心手术(50年代)、肾移植(1960)、引进人工晶体植入术(1983)、冠心病介入性治疗(1986)、胸腔镜手术(1992)、第一台自体血液回收机(1997)、微创切口肺移植(2005)、经皮心室重建术(2013)等,为我国的医学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北大医院设有36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1个研究科室、4个研究所;共有59个病房,开放床位1805张。日均门诊量1万人次左右,年收治病人近10万人,手术近4万余例。医院在职职工36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50余人,副高级职称300余人,泌尿外科郭应禄教授于1999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北大医院学科齐全,综合诊疗水平高,拥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卫健委临床重点专科项目19个,国家级重点学科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共12个和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北大医院是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院,为全市近2000万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同时,医院还承担着全市6万余人的公费医疗,以及占北京1/8的干部保健任务。在北大医院的就诊患者中,有1/3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疑难病患者。
作为北京大学历史最悠久的附属临床医学院,从1977年-2020年北大医院累计培养本科生3300余人,研究生3800余人,其中包括硕士1900余人,博士1800余人,博士后近70人。目前医院每年承担着大量的教学任务,其中包括医学部8年制临床专业学生同期在院300余人,研究生同期在院630余人,护理专业同期在院近400人。同时,医院还承担着繁重的继续教育任务,每年在院参加各级住院医师培训、进修、继续教育项目等人员共计2万余人次。
北大医院的科学研究水平多年来一直位居国内的领先地位,近五年来,医院获批国家、省部市、校级和横向课题,以及临床试验合计近1500项,经费约10.5亿元,其中纵向课题6.6亿元。累计发表论文5000余篇,SCI(即《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2000余篇,其中部分发表在包括New Engl J Med、Lancet、Blood、Am J Hum Genet等国际期刊上。获国家、教育部、北京市、中华医学会等科技成果奖50余项,其中国家及部委级奖项22 项。
北大医院将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和“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塑造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凝练百年历史与硕果,面向新时代使命与担当,医院凝聚全院职工智慧 ,提出了“厚积淀耕耘一百载,新时代筑梦三十年”的历史积淀,与时代同行的北大医院人会继续传承 “厚德尚道”的核心价值观,追求“水准原点”的愿景,弘扬“爱心浇灌,生命之花”人文内涵,在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在健康中国、科技兴国、教育强国的背景之下,勇担“国家任务医学基地,世界一流学术医院”的时代使命,立足“立德树人为本,学术引领未来”的行动纲领,依托“聚焦学术竞争力,打造医学中轴线”的发展路径,早日形成“中心院区:国家任务,学术引领;密云院区:医疗先行,学科统筹;大兴院区:国际视野,北大模式”的一院三址、一体两翼的格局,不忘“厚积淀耕耘一百载”的从医初心,开启“新时代筑梦三十年”的时代征程。
地址: | 北京市 市辖区 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 | 营业时间: | 工作日8:00-16:00 | |
科室: | 36个 | |||
医保号码: | 02110003 | |||
医保定点: | 是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010-83572544 | |
医院邮箱: | ||||
医院官网: | https://www.pkufh.com/ |
您好,感谢您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信任!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任何非实名就医都将被认定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记入医疗保险信用信息系统,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并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办理住院手续时:
1.请您出具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住院通知单。
2.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因分娩办理住院手续时,还必须同时出具《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
3.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还需出具《工伤证》。
4.入院当时不能出示以下证件者,需入院当日内补交到住院处,否则出院时全额交费,手工报销:“社会保障卡”;《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工伤证》。
5.按照相关规定交纳住院押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超过本年度封顶线者须全额交费。
三、下列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需全额交费。请您办理住院手续时主动告知住院处工作人员:
1.持社会保障卡的医疗照顾人员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急诊入院除外);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4.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5.因整形、矫形、生理缺陷、健美、矫正近视、镶牙的;
6.原发性不孕、不育或先天性疾患的;
7.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等)发生的费用;
8.除肾、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含骨髓干细胞)之外的其他器官、组织移植的;与供体有关的住院费用;
9.其他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四、住院期间“社会保障卡”由住院处统一留存,完成出院结算后返还。
五、住院期间不能持“社会保障卡”发生门、急诊实时结算费用。如需到本院门诊会诊,相关费用请病房医生录入医嘱记帐。如因病情需到其他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我院不能进行的),先由主管医生填写“住院期间外院医疗费用纳入本次住院费审批单”向医保处申请并获批准后,再患者个人自费到外院行检查或治疗,出院前将相关收据和费用明细送至医保处,以便及时结算到本次住院费用中(门急诊医事服务费不予代垫)。
六、住院90天为一个费用结算周期,请连续住院每达到90天时及时到出院处办理中途结算手续,并续交后期住院押金。
七、住院期间擅自离院者视为自动出院,所发生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医保报销;请假外出的行为不符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因此,在请假期间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八、住院期间凡使用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耗材、诊疗及服务设施,费用由个人负担,并签署《自付、自费协议书》。
九、如需查询住院费用,可使用一楼大厅的自助查询机,输入病历号可实时查询费用和报销类别。
十、出院带药只限于住院期间所用药品,不得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不超过2周量,不得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出院。
十一、办理出院结算时,请您于出院三个工作日后(不含出院当日和法定节假日)到出院处办理医保结算手续,或离院当时与出院处预约结算时间。
十二、如出院后需到门、急诊就医,请您离院时到出院处领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就诊证明》。如需到外院住院,请您离院时到出院处复印“社会保障卡”并领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就诊证明》。
十三、北京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超转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物、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多发性硬化、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可以在我院提出“特殊病种”备案申请(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也属于北京市“特殊病种”,但不能在我院办理“特殊病种”备案申请)。请医生填写并打印《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后,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到第二住院部医保办公室、住出院处大厅12号窗口或门诊医保办公室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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