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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天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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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天总医院成立于1958年,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医院占地面积49176平方米,建筑面积84476平方米,开放床位869张。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承担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数万名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健康体检工作,肩负着大型飞行试验的医疗保障和广大航天员工家属以及周边约86万居民的医疗保健任务。医院近年来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2015年门急诊量110万人次,出院人数2.2万人次,高水平手术近7000例,收入9.68亿元。

医院门诊及专业科室齐全,设有临床、医技专业科室43个,设有一级诊疗科目82个,下辖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医院设有国家级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航天体检中心、航天医学影像中心和《中国现代医药杂志》编辑部。医院大力推进技术创新,近年来共开展新技术新业务70余项,新增检验检查项目近40项,冠心病介入治疗、外周及神经血管介入技术、人工血管搭桥术、膝、髋关节置换与修复技术、食管癌癌性狭窄的支架治疗以及腹腔镜、宫腔镜、膀胱镜等各种腔镜手术等多项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医院血透中心拥有血液透析机40台,年治疗量达2万余例次。医院检验科参考实验室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的评审,成为中国唯一通过ISO17025、ISO15195认可的国家级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

医院着力开展高层次成熟型人才引进工作,从哈佛、北大、协和、华西等知名院校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和专家,打造了一支结构合理、具有竞争力的人才梯队。医院现有在职员工1440人,其中高级职称201人,博士(后)21人,硕士208人。医院拥有设备仪器7953台(套),新购置了3.0T大孔径核磁、64排和16排CT、ECT、DR、DSA等大型医疗设备,不断提高技术能力和诊疗水平。

医院高度重视科教工作,先后成为北京大学教学基地、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医院、湘雅医学院教学医院、遵义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郑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哈佛大学、克莱门森大学、南卡莱罗纳州立大学等5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近年来获得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专利10余项,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科委、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等在研项目20余项。医院创建消化、影像、检验和全科医学四个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建立国内先进的临床解剖与手术技能实验室,在临床手术技能培训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58年来,医院在航天精神的感召下,秉持“仁爱、求精、团结、奉献”的院训,团结协作、奋力拼搏、开拓创新,坚持“创新引院,质量固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办院方针,努力建设成为具有突出竞争力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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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址: 北京市 市辖区 丰台区东高地万源北路7号 营业时间: 上午7:00—11:30、下午13:00—17:00
科室: 33个
医保号码: 06110005
医保定点: 联系电话: 010-68380114(查号) 010-68754024(导医)
医院邮箱:
医院官网: http://www.711hospital.com/

挂号渠道

预约就诊使用北京市卫生局预约就诊统一平台(联通114承办)。

电话预约就诊:010-114(24小时)
网络预约就诊:http://www.114yygh.com

为方便您早日就医康复,请您认真阅读预约就诊须知:
一、预约时间范围
1、您可预约三个月内的部分专业号源和部分专家号源。节假日不安排预约号(含周六、周日)。
2、每日14:00点开始放最新一天号源,每日15:00点停止预约次日的号。
二、预约实名制
统一平台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就诊均采取实名制注册预约,请您如实提供就诊人员的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号(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性别、电话、手机号码等有效基本信息。
三、预约取号
1、预约成功后,请患者于就诊当日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预约识别码取号,同时验证预约信息(核对与预约登记实名信息一致的本人有效证件和预约识别码),如验证不符则医院不能提供相应的诊疗服务。
2、取号时间:上午就诊患者于当日8:00-10:00取号;下午就诊患者于当日13:30-15:00取号。过时未取号者,预约作废。
3、取号地点:医院门诊就诊室“预约就诊窗口”交费就诊,取号后,到相关医生处按序号就诊。参保人员需携带社保卡。
四、医生停诊
如遇特殊情况医生停诊,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医生临时停诊,工作人员将会用电话方式及时通知您,请配合更改就诊日期或更换其他医生,请您保持电话畅通。
五、取消预约
由于预约号源有限,预约成功后,如您不能按时就诊,请至少在就诊前一日15:00前通过网站或者114电话凭预约识别码进行取消。
六、 爽约处理
1、如预约成功后患者未能按时就诊且不办理取消预约号视为爽约。
2、无故爽约累计达到3次将进入系统爽约名单,此后3个月内将无法享受预约
就诊服务。
七、预约限制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统一平台提供的预约就诊服务公约,同一患者实名(有效证件号)在同一就诊日、同一医院、同一科室只能预约1次;在同一就诊日的预约总量不可超过2次;在七日内的预约总量不可超过3次;在三个月内预约总量不可超过5次。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请您使用真实姓名预约就诊,预约后姓名不能更改。
2、出诊时间以预约就诊页面及门诊当日专家出诊为准。
医院预约就诊咨询电话:6875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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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相关

一.办理入院手续请分别出示以下相关证件: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北京市离休干部就医手册》;

《医疗证》和《医疗照顾人员就医凭证》,合同医院非友谊医院的需同时提供公费医疗转诊证明;

《工伤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住院就医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及《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

《北京市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手册》;

享受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需出示《特困证》原件及复印件,经院医务部审核后,方可享受住院费用的减免。

二.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提供的医保手册及各种证件要留存在住院处统一保管,住院期间一律不外借,如有需到外院结帐的,应找专人负责办理借出手续。

1. 因各种原因在住院当日晚9:30之前未能提供《医保手册》或复印件的患者,本次住院费用将不能按医保结算,待出院时将住院费用全额结清后,由住院处专人负责开据证明,到各医保缴费地区手工报销住院费用。

2. 因病情需转到我院住院治疗的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应提供《医保手册》或复印件及《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

3. 对于当日晚10:00之后办理急诊入院的医保患者,当时未能提供医保手册的,于次日上午9:00之前将医保手册送到住院处,过时将不能享受医保。

4. 对于住院当时未能提供《医保手册》或复印件,或根据医保手册信息在网络上提示为黑名单的患者,须全额交住院押金,出院结算后到医保缴费地区报销。

三.请您妥善保管住院预交金收据,出院时凭此收据办理住院费用结算手续。

四.患者在住院期间因不慎将住院预交金收据遗失,请到报销单位开据证明信,同时提供患者本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费患者提供本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住院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陪护/探望

  1. 探望要求   疫情期间,允许一人陪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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